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餐饮服务业卫生防疫工作,确保餐饮服务业停工复产员工安全性及公众用餐安全性,2月20日,广东月实施《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提示》(以下全称《防控工作提示》),具体分级为Ⅲ级防控区的县(市、区),餐饮经营单位容许堂食服务。分级为Ⅳ级防控区的县(区),餐饮经营单位可以对外开放堂食服务。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全省目前以县(市、区)为单元区分防控区,并根据疫情现状及发展态势,按照近14天追加报告发病病例数、近14天追加报告本地病毒感染发病病例数、近14天否再次发生本地频发疫情等标准,分成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共计四个等级。
各防控区的防控等级由所属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每周的组织一次评估确认。目前,全省II级防控县区14个、Ⅲ级防控县区38个、四级防控县区76个。其中,深圳目前分级管理情况如下:I级防控区:无Ⅱ级防控区:停止大厅堂取食服务,但可以在包间里用餐(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Ⅲ级防控区:限制性堂食服务,但要严苛依据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提示继续执行(罗湖区、龙华区、坪山区和光明区)Ⅳ级防控区:可以长时间积极开展餐饮服务(盐田区和大鹏新区)根据《防控工作提示》拒绝,在疫情防控中止前,餐饮服务企业禁令招待大规模聚餐活动,不应通过采行增加桌椅放置、隔桌决定用餐或快餐店一人一桌等措施,维持用餐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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